最近,古田县工商局公安部门强制支付了两家餐具费用的餐厅。前几天,古田县张先生和朋友在城关的餐厅吃饭,结账时发现收据上增加了餐具费用。
真的有点不合理,但她付了钱。之后,张先生越想越不解读,得到公共卫生餐具是餐厅的义务,不应该让消费者出钱。
因此,她向工商部门检举。古田县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诉讼调查该餐厅。当天,辖区内公安部门有一家不道德的餐馆。
执法人员指出,这两家餐厅支付重复使用餐具的费用,不符合《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的拒绝,违反了《消法》第九条第一消费者有权自律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据此,执法人员命令这两家餐厅立即纠正错误,对其进行充电违法扣除,罚款合计要求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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