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法人有名誉权?一、公司法人有名誉权吗?《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有名誉权,公民人格尊严不受法律保护,禁止以辱骂、诽谤等方式伤害公民、法人名誉。名誉是公民、法人的道德、才能、信用等在社会上获得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是自己的名誉,依法拥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应对社会的信用,这种信用是法人在较宽的时间内,在整个活动中形成的,特别是企业法人的名誉,体现了社会对其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总体评价。法人名誉往往对其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再次产生根本影响,因此公司法人有名誉权。二、如何侵犯公司法人名誉权?(一)如何确认侵犯法人名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没有进一步细分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事件的一些问题的答案》(1993年8月7日)第7回答的答案是:是否包括侵犯名誉权的责任,应根据受害者确认名誉损害的事实、行为者不道德违法、违法行为和伤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者主观认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事件的一些问题的答案》第9回答消费者批评、评论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应确认侵犯他人名誉权。
但是,借机诽谤、指责、损害名誉权的,应当确认为侵犯名誉权。侵犯法人名誉的确认和其他侵犯行为一样,应该从行为者实施的不道德违法、诽谤、指责等4个要素来看,受害者确实名誉受损的事实也包括减少消费者、社会公众对法人营业权的社会评价的侵犯行为和伤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行为者主观上犯过罪。(二)如何确认侵犯法人名誉权,侵犯行为民事责任也规定,如下:法人名誉权是人格权,营业权是法人名誉权的核心利益。
我国对法人名誉权不仅在人格权制度中得到维护,在侵权行为民事责任中也作出了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一条规定:市民、法人有名誉权,市民人格尊严不受法律保护,禁止以羞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市民、法人名誉。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暂停侵害,恢复名誉,避免影响,道歉,拒绝赔偿损失。如果法人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则限于定金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律通则》的一些问题的意见》(全面推进)第一百四十条第二项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指责、诽谤法人名誉、伤害法人的,应确认侵犯法人名誉的不道德。以上是关于公司法人名誉权的内容。公民有名誉权的同时,公司法人也有,但他们名誉权的具体内容不同。
权利受到侵害时,赔偿金的方式也不同。公司法人名誉权赔偿金比公民赔偿金简单得多,财产赔偿金一般金额也大,处理这方面的问题时,向律师提起诉讼是合适的,可以尽快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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